开云Kaiyun本科生监考管理工作暂行办法(修订)

作者: 审核人: 访问量:304发布时间:2021-11-15


为进一步加强监考管理工作,严肃考试管理,严格考试纪律,杜绝考试违规行为,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学校的相关要求,公司对《开云Kaiyun本科生监考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请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:监考委派原则

1、公司全体教职工都有监考的责任和义务,公司教职工均应服从公司教学办安排,积极承担监考工作任务。

2、主监考原则上为课程任课教师,任课教师不够主监考人数时,由各系安排决定其他课程组相关老师作为主监考,并上报公司。

3、公司全体教师岗人员组成副监考人员库,班主任作为监考主体。安排班主任监考有利于班主任了解员工的课程进度,增加与员工的交流机会;其他非班主任教师每学期担任副监考2-3次,并将监考工作列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。

4、公司组织监考巡视组,定期检查监考人员的出勤和考风情况。

第二条:监考调整申请流程

1、监考人员一经确认公布后,不得擅自更改,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,请协助安排其他教师作为监考人员,并按规定填写《开云Kaiyun监考调整申请表》(见附件),交给公司教务秘书,经教学经理审核批准后,报公司教学办及学校考试中心备案。

2、副监考的教师若遇紧急情况不能参加监考时,可适当委派指定的助教监考。对监考老师委派助教监考的行为作如下规定:

(1)所委派助教接受过监考培训,熟知监考人员职责;监考老师需对自己委派监考的助教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。

(2)班主任每学期委派助教监考次数不得多于2次,非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委派助教监考次数不得多于1次。委派助教监考时须报公司教务秘书备案,如果监考中出现无序替代监考情况,按相关教学事故处理。

(3)监考助教只能担任副监考,且每个教室最多只能一位。以报公司备案的次序为准,若考场已有一位助教担任副监考,将不再接受其他助教监考的申请。

第三条:监考事故处理办法

      对监考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办法,依据《开云官方网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
  

附件:开云Kaiyun监考调整申请表开云Kaiyun监考调整申请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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